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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讲坛第一百九十六讲:南京理工大学沈黎教授作报告

来源:法学院   文图:陈姗姗;审核:李俏     发布时间: 2026-05-14    点击数:

5月13日下午,江南讲坛第一百九十六讲暨法学院德法力行讲坛第五十八期在江南大学法学院四楼报告厅举行。南京理工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沈黎教授应邀作题为《人工智能赋能青少年司法的实践面向与进路探索》的学术报告。本次活动由江南大学研究生院主办,法学院承办,法学院师生40余人参与学术交流。报告由法学院副院长李俏教授主持。

首先,沈黎教授从时代背景与现实挑战切入,指出青少年司法是国家法治体系的关键一环,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传统模式面临案多人少、跨部门数据协同梗阻、人力难以突破算力瓶颈三大结构性困境。他引用联合国《北京规则》确立的双重保护原则——犯罪青少年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并重,提出人工智能的介入需要从零和博弈转向青少年权利与公共利益的有机统一,从技术工具论转向技术生态论。其次,围绕人工智能在青少年司法中的具体应用,沈黎教授系统分析了五大场景:风险预测、监控管理、个性矫治、再犯评估与政策制定。他结合美国芝加哥预测性警务、上海浦东“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平台”、芬兰“RISE AI”智能矫治、宾州拘留风险评估工具(PaDRAI)以及新西兰“Youth Justice Indicators”等国内外典型案例,逐一剖析了每个场景在青少年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双重维度下的核心优势与潜在风险。例如,风险预测可提升识别精度与预防效能,但也可能加剧司法不平等、触发自证预言;个性矫治能突破传统粗放模式,却需警惕青少年表演合规与专业人员能力退化等问题。最后,在整合路径部分,沈黎教授引入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的理论框架,提出“理念革新—技术适配—制度重构—生态协同”的四维解决方案。他强调,人工智能赋能青少年司法的正当性标准,不应仅以效率提升衡量,而要看是否有效扩展青少年的实质自由。具体而言,理念上要从行为管控转向能力支持,技术上嵌入可解释性、可控性、可问责性三重约束机制,制度上构建多元共治网络与动态适应机制,生态上通过增权赋能构筑制衡场域,消除数字鸿沟。

本次讲坛通过对人工智能与青少年司法融合的系统解构,为师生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向的前沿视野,也彰显了江南讲坛作为高端学术平台在推动交叉学科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沈黎教授作报告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