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江南大学法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   文:耿世辉 审核:叶敏     发布时间: 2021-09-13    点击数: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农村发展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江苏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无锡市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无锡市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等校地合作机构,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厚实、知识体系全面、创新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实务型社科人才。院内建有模拟法庭、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实验室、电话访问专家系统等专业实验设施,拥有情境实训、法学模拟诉讼等五大系统价值数百万的教学与培训软件;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和社会组织广泛合作,建立了30余家教学实习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多位教师拥有海外博士学位或访学经历。近年来学院多位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出版专著50余部,发表权威期刊论文数百篇。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学术型:法学,专业代码:030100

专业型: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2、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3、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拟接收名额:法学10人左右;法律(法学)10人左右;法律(非法学)10人左右;农村发展5人左右。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我院接收预报名,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可先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分批对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信息及时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电话通知复试。取得本科学校推免生资格并经过我院复试合格的考生,仍须在9月28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放后填报我校志愿并完成待录取。

(二)未在我校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且取得本科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9月28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对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安排复试。

(三)复试采用远程在线形式,使用“钉钉”在线视频平台,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

(四)学院对通过复试并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其它说明

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