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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法学院   法学院     发布时间: 2026-09-14    点击数:

江南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和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法律、农村发展、社会工作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江苏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江南大学无锡知识产权研究院、无锡市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无锡市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等校地合作机构,致力于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有社会责任感、有人文关怀、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学术学位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0100。

专业学位硕士:1、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5200;2、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拟接收名额:法学10人左右;社会工作7人左右;农村发展5人左右。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2.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获得就读本科高校推荐资格且有意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同学,请尽早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网址: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7日。

(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开通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告为准),所有具有申报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填报志愿。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拟接收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材料提交

1.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文件,将所有材料按编号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前往学信网认证);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其他英语水平证书);

(5)政治思想情况表;

(6)各类获奖证书及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7)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我校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和诚信承诺书模板链接为https://yz.jiangnan.edu.cn/xzzq/ss.htm。

2. 预报名考生请下载预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意向表,由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在复试时交至报考学院。

(四)综合考核

1. 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按照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

2. 复试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对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将其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程序

(1)学院对通过综合考核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2027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5)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5. 工作要求

(1)学院负责材料审核专家组、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

(2)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无回避关系人员报考(回避关系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承担材料审核、复试等工作。

(3)材料审核专家组、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综合考核过程规范操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材料存档等工作,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四、其它说明

1.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 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3.奖助政策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4.其他说明事项。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仍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及时审核并安排复试相关工作。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完成拟录取。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考核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