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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人才培养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7-12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在培养人才方面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注重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同时具备严谨法律思维与较强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学生毕业后大部分能够通过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考试,能够胜任立法机构、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以及公司企业等多种职业岗位需求,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在实践部门充分发挥法科学生的应有作用。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如下目标预测:

(1)能够系统掌握各部门法律知识,熟悉主要法律条文,掌握国内外经典法学理论,了解国内最新立法、理论研究动态;

(2)能够运用一门外语熟练阅读和理解法律专业书籍,具备进行普通法性教学和进一步从事法学研究的工作能力;

(3)能够较熟练地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处理各类法律实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

(4)能够在审判、检察、行政、监察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满足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的需求;

(5)自觉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具备坚定的法律信仰。

二、培养要求

通过本专业学习,毕业生所具备的素质、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各部门法律知识,熟悉主要法律条文,了解国内最新立法、理论研究动态;

(2)能运用一门外语熟练阅读和理解法律专业书籍,具备进行普通法律知识教学和进一步从事法学研究的能力;

(3)较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各类法律实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

(4)能够在审判、检察、行政、监察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5)自觉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具备坚定的法律信仰。

三、专业核心课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票据与证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经济法总论、商法概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