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启用蠡湖校区、宜兴东氿校区、江阴霞客湾校区,总占地面积4591亩,总建筑面积146.6万平方米,涵盖理、工、农、医、文、史、法、经济、管理、教育、艺术、交叉等学科门类12个。建有博士后流动站9个,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工程、设计学、纺织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软件工程、光学工程等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生物与医药、设计、临床医学等3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以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2个。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建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立项学科5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7个。
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影响不断提升。在教育部组织的最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在2024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学校19个学科入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连续六年蝉联世界第一,“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排名世界第二,“生物工程”学科排名世界第三;在2025年“U.S.NEWS世界学科排名”中,“食品科学与工程”连续两年排名世界第一。在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上,学校农业科学、工程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环境与生态学、微生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等11个学科进入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和工程学学科排名世界前1‰,农业科学排名世界前1‱。在“2025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大陆地区41名;在“2025中国大学评价”中,位居大陆地区第47名;在2025-2026“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大陆地区53名。
二、学院简介
江南大学法学院创办于2001年,建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农村发展、社会工作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设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江苏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无锡市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无锡市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江苏省性别平等示范基地等校地合作机构,致力于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有社会责任感、有人文关怀、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创新型法律和社工人才。
学院科学研究成果丰硕,专任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8项、各类省部级课题70余项,出版专著60余部,发表权威期刊论文数百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50余项;学院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29人,讲师19人,教育教学充满活力;学院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和社会组织广泛合作,建立了50余家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及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它允许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学习形式
学校全称:江南大学;
办学类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蠡湖校区;
学习形式:线上线下混合模式,线下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
五、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及联系电话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授予学位 |
培养单位 |
学科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法学 |
030100 |
法学硕士 |
法学院 |
徐老师 13395167520 |
六、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自2025年11月3日到2026年1月31日,申请人登录“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sce.jiangnan.edu.cn/),点击“同等学力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也可点击/扫描下方二维码预报名。

(点击/扫描二维码报名)
预报名需在线提交如下信息及材料:
1.个人信息及报名专业(按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最高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校颁发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按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供);
6.《江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7.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如有)。
注意:申请人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影响后续通知、电子发票的接收。
(二)材料审核: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接收申请。不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预报名申请不予接收。
(三)线上缴费:预报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再次登录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的“同等学力报名系统”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学费。
(四)信息注册:第一阶段缴费完成的申请人需登录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并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
(五)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完成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及学位申请工作的申请人按规定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信息等,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的本人承诺等。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方可进行信息采集。
现场确认地点: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 号)。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资格审查所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因所交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经现场资格审查并确认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予以“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审不通过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不予接收其申请,并退还其已缴纳的第一阶段学费。
七、申请期内的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及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参加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最长时间4年)。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线上线下结合。
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同时亦须通过“统考”(每年5月开考)。
l规定期限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含“统考”科目、学位论文)者,可办理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l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修满规定学分、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或未通过“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及学位工作
学位论文:
开题:申请人通过“统考”后才可申请论文开题。开题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答辩:学位论文通过导师评阅后,应按规定参加专家评阅及盲审,评阅与盲审均通过后,申请人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开题、写作、查重、评阅、盲审、答辩等要求,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请人自进入论文阶段起,须在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我校规定流程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申请与授予: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我校按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评定程序,根据学校当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认定申请人同等学力水平,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符合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我校规定流程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者,本次申请无效。
八、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总额均为6万元,分两次缴纳(首次缴纳4万元,第二次缴纳2万元)。
课程学习环节: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环节,费用为4万元,学生应于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前一次性缴纳;
学位论文环节: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环节,费用为2万元,学生应于学位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纳。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请随时关注“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3)申请人缴纳的学费中不包括报名参加“统考”、学习参考资料等费用。主动放弃学习者或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将取消其资格,所缴费用不予返还。
(4)因申请人第二次答辩申请产生的答辩或盲审费用,须申请人自行承担。
(5)原则上各专业报名人数如不足10人不开班。
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附则
1、招生咨询电话:江南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梁老师0510-85320378 、13921510335(微信同)
2、官方网站:https://sce.jiangnan.edu.cn/
3、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特别声明:我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教育教学、收费等相关工作。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由学校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校学费公示标准收取,由申请人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学校开具正式票据。请谨防假冒学校名义进行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